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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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1978年12月18~2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全会作出了从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在经济建设问题上,从纠正急于求成的错误倾向和全党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等问题出发,必须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措施,对陷于失调的国民经济比例关系进行调整,对过分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着手认真的改革。    

    全会重新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了必须完整、准确地掌握和运用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    

   全会重新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否定了中共十一大沿袭的“文化大革命”中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以及“文化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等“左倾”错误观点。    

    全会重新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的组织路线,决定在组织上健全党规党纪,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反对接受和制造个人崇拜,加强集体领导。    

    全会还审查和解决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其中包括关于1959年庐山会议对彭德怀等人的错误批判和错误结论、关于薄一波等61人案件、关于“反击右倾翻案风”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以及对邓小平1975年工作的评价。全会认为,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    

   全会提出了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的要求,制订了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讨论和试行。为把农业搞上去,必须首先在农村实行改革,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全会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    

    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标志着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开始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    

    全会增选陈云为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主席,邓颖超(女)、胡耀邦、王震为政治局委员;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为中央委员(1982年8月30日中共十二大预备会议予以通过)。为了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全会决定建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会选举产生了中纪委书记、常务书记、副书记、常委和委员。



      中共十二大

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代表1545人,候补代表145人,代表着全国3900多万名党员。邓小平致开幕词。胡耀邦代表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作题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了报告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叶剑英、陈云就干部队伍新老合作和交替问题讲了话。李先念致闭幕词。

这次大会的使命是,通过对过去六年历史性胜利的总结,为进一步肃清“文化大革命”遗留的消极后果,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确定继续前进的正确道路、战略步骤和方针政策。

邓小平在开幕词中明确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命题,回答了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中国走什么样的道路这一人们最为关心的重大问题,成为指引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旗帜。

大会提出了“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的目标及当前党的建设的任务,制定了新党章。新党章清除了党的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七大、八大党章的优点。在新党章的总纲中,对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对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地发挥领导作用,都作了符合新的形势的规定。

大会选举产生了由委员210人、候补委员138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由委员172人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由委员132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9月12日至13日,党的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选举中央政治局委员25人(按姓氏笔画为序):万里、习仲勋、王震、韦国清、乌兰夫、方毅、邓小平、邓颖超、叶剑英、李先念、李德生、杨尚昆、杨得志、余秋里、宋任穷、张廷发、陈云、赵紫阳、胡乔木、胡耀邦、聂荣臻、倪志福、徐向前、彭真、廖承志;选举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选举万里、习仲勋、邓力群、杨勇、余秋里、谷牧、陈丕显、胡启立、姚依林为中央书记处书记,乔石、郝建秀为候补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陈云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邓小平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

1985年9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北京举行。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这次全会对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成员,进行了局部的调整。

全会增选了田纪云、乔石、李鹏、吴学谦、胡启立、姚依林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增选和调整后的中央政治局由二十二位同志组成。他们是: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政治局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万里、习仲勋、方毅、田纪云、乔石、李鹏、杨尚昆、杨德志、吴学谦、余秋里、胡乔木、胡启立、姚依林、倪志福、彭真;政治局候补委员秦基伟、陈慕华。

全会根据习仲勋、谷牧、姚依林同志的请求,同意他们不再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全会增选了乔石、田纪云、李鹏、郝建秀、王兆国同志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增选和调整后的中央书记处由十一位同志组成。他们是:总书记胡耀邦,书记胡启立、万里、余秋里、乔石、田纪云、李鹏、陈丕显、邓力群、郝建秀、王兆国。

党的十二大是进入新时期后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自这次大会起,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实现了制度化。